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30   点击数:
   “五一节”寒暑假将临,“四风”困难易得多发病,为幼儿教育疏导各级政府团员人员纪检干部率先垂范全面落实国家八项归定和新修改的制定一个管理办法的精力,断然应对“佳节贪污腐化”,现将惠州市纪检督查机构最进依法查处的2起触犯国家八项归定的精力一般困难处理决定如下所示:

   1.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旗委党校副校长曹凤梅、贠建孝、杨海燕等5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12月28日,乌审旗委党校副校长曹凤梅、贠建孝、杨海燕及教务处主任额尔登巴雅尔4人召开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关于表彰奖励理论宣讲、蒙汉语授课、科研成果、论文发表奖项及获奖人员,为了支出上述费用,曹凤梅与贠建孝及会计郑元冬沟通后,编造16名教职工于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到鄂尔多斯市委党校参加培训(实际未参加),并报销差旅费共计30432元。旗委党校将虚报的差旅费用于支付教师发表论文奖励、教师理论宣讲工作奖励、科研工作奖励等。2019年3月28 日,乌审旗纪委给予曹凤梅、贠建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郑元冬党内警告处分,对杨海燕、额尔登巴雅尔进行诫勉谈话。

   2.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文化馆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杭锦旗文化馆在无报账发票、无经办人签名、无领导审批情况下进行大额提现,违规开支公务经费。2014年12月30日,杭锦旗文化馆违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从专项经费中为单位职工违规发放培训补助费11200元。文化馆馆长阿拉腾高娃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2月18日,杭锦旗监察委员会给予阿拉腾高娃行政警告处分。

   节港湾是各违犯中心地方八项法律法规大问题的发病率期。各个等级政府党委团组织安排要此时将周到要三严三实主负责抓在背上,扛在身上,应用提升对众多党员政府部门干部政府部门干部的培养管理岗位和进行监控功能管理;各个等级政府党委党的上级领导需要以刮骨疗伤的决心,“从我开始做起”的责任,自幼事小节管住她的嘴她,做好家庭,做好周围岗位员;各个等级政府党委纪检进行监控功能政府部门要拓展进行监控功能管理触角,抓好长见多发期的“民族节日病”、禁而不断的“难除病”、双面镜遗传变异焕然一新的新特征,减小进行监控功能管理检查报告,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营造廉洁自律过年的风气。